公费师范生毕业分配如何进行?

公费师范生指的是由国家或地方政府资助,接受培养成为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等教育领域急需人才的高等教育学生。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如何进行分配呢?

根据现行的规定,公费师范生须参加教师招聘考试,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的,经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书面批准并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可不参加笔试、面试环节。

毕业生应当参加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取得中学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应当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交流、竞聘等活动,通过评定后方能择优分配。

择优分配公费师范生的原则是按照《国家教育部公告》的规定,重点关注公费师范生志愿服务意愿和服务地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全国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设区的市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招聘教师,并在选定地点连续工作满六年后,可自由选择任何一个设区的市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或自行选择就业。

以上就是公费师范生毕业分配的具体流程和原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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