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法学院,是青岛大学的二级学院之一,创建于1984年。学院下设3个系,即法律系、行政管理系和经济法系,拥有法学、行政管理学、经济法学三个本科专业和法律硕士和法学博士基础课程教学单位。学院有1个国家通识教育基地、1个青岛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市级人民法院实践教学基地,并成立了民商经济法律技能实训中心、合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中心等教学科研机构。学院注重课程建设和专业特色建设,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践”的教学思想,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在课程设置方面,学院注重将法学、管理学和经济学三个领域相互融合,创新性的开设了多门跨学科专业课。如《中国法制史》《总论法学》《国际法》等,涵盖了法学的基础理论、法治文化、国际法律、民商法律、刑法律等领域;而《行政管理》《商业伦理》等则将经济学、法学相融合的课程开设,促进了多领域知识的交叉融合。学院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办学基本点,培养学生的政治、思想、文化、实践、道德、创新多维度素养,为社会输送复合型、高素质、有思想、有担当、有爱国情怀的法律人才做出了不懈努力。
青岛大学法学院,秉承“志存高远,求是创新”的办学理念,始终坚守“有限度的运营,有限度的发展”原则,推陈出新,勇攀高峰,致力于一流法学院的建设,为我国法学事业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