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权:被遗忘的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权是指在继承人尚在世时,该继承权人已事先按其承继顺序作为该继承权对应权利的继承人而被确定,当该继承权人丧失承继继承权或拒绝承继时,必从之前确定的继承人中选取一人代位继续行使此项继承权的权利和义务的制度。

代位继承权的出现,为继承人的权益提供了更好的保障。然而,在我国法律中,代位继承权被遗忘已久,至今未曾立法,也未获得广泛的认可与适用。在实践中,代位继承权的运行及效力问题引发争议较多,甚至存在所谓的“空壳继承人”问题。

面对现实问题,应及时完善相关法规。一方面对代位继承权进行明确界定,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加强对代位继承权规则的宣传,提高广大民众的知晓度,以促进其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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