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江流域伏季休渔期自6月1日零时起开始,为期10周,至8月10日24时止。休渔期间,渔民不能从事任何养殖和捕捞活动。如若违反规定,将被依法严厉处罚。
休渔期间,我们应该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渔民可以在江边巡逻,发现违规捕鱼的及时制止,并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此外,渔民还可以对鱼塘、池塘等积水区进行清淤、加氧、除草等工作,为生态环境的恢复发挥积极作用。
夏季休渔期间,水温较高,鱼儿的代谢较快,需要减少进食和捕鱼对其造成的损伤。因此,应该切断鱼食供应,不使用大面积拖网等对鱼儿造成的巨大损害,合理调整渔业结构,为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