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秋燕于1981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是中国大陆第一批法学硕士研究生。在1990年代初期,她开始向主管当局提出在中国大陆成立律师事务所的请求,但因中国大陆的法律禁止私人从事律师业务而被驳回。
但梁秋燕并没有放弃,于是她在香港注册成为律师,回到中国大陆帮助外国公司及外商处理业务,这不仅为她自己创造了历史,同时也为中国大陆的法律领域注入了新的思维和办事方式。
梁秋燕不仅是业内闻名,也是大众熟知的地方。她曾被评为“华人商业领袖之一”、“中国十大杰出女性”、“中国百名杰出女律师”等,是万众瞩目的重要人物。